“找到雇佣索魂堂行刺你的人了。”萧晏泽端起茶盏喝了一口。
孟知嬅面容一紧:“是谁?”
萧晏泽轻笑:“孟小姐蕙质兰心,想必已有所察觉,不如你说说,是不是本王找到的人。”
孟知嬅用手指蘸了茶水,在桌面写下一个名字。
萧晏泽看完,朗声一笑:“孟小姐果然聪慧。”
孟知嬅眸底泛起阵阵恨意,压着声音问道:“王爷可有找到证据?”
萧晏泽轻轻摇头:“索魂堂做事向来谨慎,雇主交付钱财后,他们就会销毁所有证据,待刺杀成功后,就算是交易完成。如一次不成,他们会再来十次,一年不成,会再来十年,这也是索魂堂屹立不倒的根本,雇主只需交钱,其他事情就和雇主无关。所以,没有证据能定雇主的罪。”
孟知嬅恨恨地紧握着茶盏,因太过用力,手指已泛白。
没有证据,就不能定罪,即便是明知那人就是雇凶杀人者。
法度纲纪都是要以看得到的人,物,证,以此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否则,买凶者就可以逍遥法外。索魂堂和买凶者都抓住了这一点,疯狂满足自己的私欲。
萧晏泽看着她泛白的手指,开口道:“太过着急会自乱阵脚,于事无助。”
孟知嬅猛地抬起头,直直盯着他,吐出四个字:“三人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