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是某电梯公司的一位业务代表,他所任职的公司与一家酒店签有合约,并且专门由他负责这家酒店电梯的维修工作。
酒店一方为了不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每次维修电梯的时候,酒店经理只准许电梯停开两个小时,但是修理时间至少要八个小时。可是,当酒店一方可以完全暂停电梯,专心做维修时,罗先生所在的公司却未必能及时安排好所需要的技工。
为了顺利解决酒店的问题,罗先生拨通了酒店经理的电话,他不是一张口就据理力争,而是不紧不慢地说:“经理,据我所知,每天光顾贵酒店的客人确实很多,所以您要尽量减少电梯的停开时间,关于这一点,我个人非常理解。不过,就在前段时间,当我们检查完贵酒店的电梯质量后发现,如果我们现在不及时、彻底把电梯修理好,电梯出现故障的可能性会更高,到时候,电梯停开的时间可能会更长。我知道,贵酒店是不会轻易给客人带来不便的,如果不修,可能会停好几天,而我们电梯公司的职责就是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