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左右,集体意图性技能开始出现。这也是幼儿首次开始把社会规范和其他习俗现象理解为某些类别的集体协议的产物。因此,三岁左右,幼儿不仅遵循社会规范,也开始积极地要求他人践行这些社会规范(包括自己打破规范时的愧疚)。他们完成上述过程的方式,彰显出其已经理解了特定规范仅适用于特定场景和群体内已被习俗化的个体。他们同样明白,一些语言,如普通名词,是被群体内所有个体都习俗化了的;而专有人名,则是被知道这个人的那些个体所习俗化了的(Schmidt & Tomasello,2012)。在西方中产阶级文化背景之外,集体意图性技能并未得到深入研究,所以这种发展时序是否具有跨文化普遍性仍然不得而知。
个体发生起到的第二个作用是:没有它,联合意图性和集体意图性都不会存在。对于很多人类特质来说同样如此,因为人类已经演化出了延长的个体发生过程,以服务于那些其他物种出生时开始形成、成熟或接近成熟时掌握的所有类型的事情。所以,很多小型哺乳类的脑,在出生后的第一个月就迅速发展,一年之内成熟,黑猩猩的脑也仅需五年左右的时间就能发展成熟,人类的大脑却需要超过十年的时间才能发育成如成人一样的大小(Coqueugniot et al.,2004)。因为这种延长的个体发生对幼儿和母亲来说都是高风险的,所以必然伴随着补偿优势,想必这特别体现在灵活的行为组织、认知和决策方面,亦体现在对当地的群体文化产物、符号和实践的掌握时间上(Bruner,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