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人生活动的基本事项,可分三大类,就是政治、经济、文化三者;现在作文物的专史,也就拿这三者分类:这是很近乎科学的分法。因为人类社会的成立,这三者是最主要的要素。拿人的生理来譬喻罢:有骨干才能支持、生存,有血液才能滋养、发育,有脑髓神经才能活动、思想;三者若缺少其一,任何人都不能生活。一个人的身体如此,许多人的社会又何尝不然?拿来比较,个人的骨干等于社会的政治,个人的血液等于社会的经济,个人的脑髓神经等于社会的文化学术,一点儿也不差异。现在就先把这三种文物专史所应分别包括的事项略微讲讲:
第一是社会骨干之部,就是政治之部。这所谓政治,是广义的。从原始社会如何组织起,到如何形成国家,乃至国家统治权如何运用,如何分化,都是。若以性质分,则军政、民政、财政、法政、外交、都可溯古至今的叙述。若以部位分,则地方、中央,又可详细的划开。譬如一个人的骨干,以性质分,有做支持身体用的,有做行走用的,有做取携用的,有做保护用的;以部位分,曰头骨、曰脊骨、曰腿骨、曰臀骨,分开来虽有千百,合起来仍是一套。政治的组织也是如此,所以国家社会才能成立。
第二是社会血脉之部,就是经济之部。一个人非有物质生活不可——衣食住缺一,不可生存。社会亦然。若受经济的压迫,必衰退下去,或变成病态,或竟骤然消灭。一部分的经济不充裕,一部分社会危险;全世界的经济不充裕,全世界社会危险。就譬如一个人患了贫血症,一定精神痿弱不久人世;若一滴血都没有了,那还成个人吗?经济是社会的营养料,也是社会的一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