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协同教学的基本精神在于合作。
第二,协同教学的合作成员包括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教学有关人员。
第三,协同教学的合作事项为教学有关的事务,其范围包括部分或整个课程教学的计划与实施的历程,例如,拟订计划、统整内容、教学实施或进行评鉴等。
在协同教学中,合作团队的教师共同计划、共同讲授既定的课程内容,授课要尽可能深入且简要。在不同时间段,可能某个教师对具体的授课形式和课程的某一部分负主要责任。协同教学的本义在于教学者之间的合作,而由于“合作”本身包含程度、范围及成员组成等可变项,因此,协同教学具有多种可能的排列组合方式,诸如单科协同、科际协同、多科协同、主题协同、跨年级协同、跨校协同与循环协同等。
协同教学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形式1:将学生分成两个异质小组,两个教师用相似或不同的技巧讲授同样的内容或概念,学生以更小的班额学习,更具个别化,更具针对性。
形式2:如果某些内容的先后呈现顺序不太重要,可以将学生分成两个异质小组,两个教师分别讲课程内容的不同部分,然后交换学生,循环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