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即,杜月笙将智囊团中的文角色全部请到,商议这个组织的细则,给这个组织取名为“恒社”。
恒,是取义《周易》上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如月之恒,如日之升”之意,暗合杜月笙名字中的“月”字,含有以其为中心,以其为立身处世最高“典范”的意思。英文为“Constantclub”,可译为“永久俱乐部”,亦包含“恒”的意思。
恒社社徽为一圆形图案,图案中间是一鼎铜钟,钟的外壁正中为一轮新月。钟表示发声之源,与“笙”同音,加上月芽,即为“月笙”,周围再以 19 颗星组成花边,形成“众星拱月”之势。“19”代表恒社理事人数,“众星拱月”代表了恒社弟子与杜月笙的关系。
1932 年 11 月 22 日,由杜月笙指定的 19 名恒社发起人,在西爱威斯路举行了“恒社”筹备会议。
这 19 名发起人即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包括工运巨子陆京士、朱学范,上海吴淞商团团长、商会负责人唐承宗,汇丰银行买办徐懋棠,上海新闻界知名人士唐世昌,社会局的王先青、许也夫、张秉辉,名律师鄂森,招商局船务科长洪雁宾,四明银行经理张颂椒等。由于这些新锐人物个个身份显赫,以至于杜月笙的开山门弟子江肇铭,在杜月笙特别关照下才得以加入恒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