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日本的宪法,再证以伊藤博文候爵和穗积博士的言论,可知在实行立宪之后,君主的大权共有十七项。
由此可见,凡国家的内政外交,军备财政,对官员的赏罚升降,对臣民的生杀予夺,以及对于议会的操纵,君主都握有统治之权。日本君权的完全严密,不存在丝毫下移的情形,甚至超过了中国,真让人感到惊讶。
以现在的时势而言,立宪的好处最重要的有三条:
第一,立宪可以使皇位永固。在立宪国家里,君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他不对行政负责任,而由大臣代为负责。即使偶尔发生行政失误,或议会反对政府,或议会弹劾政府,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另立一新的政府而已。所以,首相可以朝夕改变,而君位却万世不变。这是好处之一。
第三,立宪可以消弭内乱。近来租界和沿海地区,会党纵横,更有甚者竟提倡革命。察他们所用之以煽惑人心的言论,不外是说:“现在的专制政体专门压制人民,官吏都是民贼、贪人,人民成为他们的鱼肉,无以为生。”因此,追随他们的人多,况且会党中人又是追随有主张的人。现在如果实行立宪,那便是世界上所共称的公平正义,是最文明的制度。这样,煽动革命的人即使想制造舆论,也难于找到借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