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元丰改制后的规定,宋代知县的月俸为15贯,一个寻常的民夫,累死累活一个月给人家做工,却也不过区区一两贯钱。
五十贯,还只是一个寻常工匠的工资。要是手艺好的,二百贯。要是你是这个行业的大佬,你的月薪上不封顶。
这怎么可能,百姓们议论纷纷。这是哪个昏了头的家伙,在这胡乱张贴告示,愚弄百姓呢。
有些人开始叫骂,这些想钱想疯了吧。谁去谁傻子,这很明显就是诈骗。要知道,这个时代诈骗已经相当的猖獗了。
如赵假熹冒充皇室成员赵汝昔或赵汝嘉,通过伪造身份证和政府介绍信等手段,骗取商旅和官船的财物,甚至敲诈地方州县,造成财产损失和社会不安。
还有个叫吴约的家伙,他因炫富引起赵监庙的注意,进而被设局诈骗。赵监庙利用吴约贪图美色的心理,设下圈套,最终敲诈走吴约所带的珠宝。
宋代商业发达,但伴随着商业的崛起,商人也采用欺诈之术赢取暴利。
在宋代,有一个名为张氏的妇女,因为儿子生病急需用钱,向邻居借钱。在钱丢失后,她提出一个计划,利用自家的牛作为抵押,向他人借钱并承诺高额回报。这一计划很快在熟人之间传播开来,形成了类似传销的模式。然而,由于涉及到欺诈行为,最终被包拯审理并受到惩罚。